湖北幼稚托育托班

时间:2021年06月12日 来源:

服务需求多样化,但服务模式单调化。从孩子在机构的时间来看,托育服务包括全日制、半日制、临时托管(如计时托管、假期托管、喘息服务、课后托管等)等;从服务提供的主体或服务机构的性质来看,包括公办机构、私营机构、居住社区和功能社区的托育服务点及家庭托育点(即“邻托”)等。四省市的调查和访谈资料表明,对于2岁以下的孩子,若非万不得已,家庭多不舍得将他们送往全天候的托育服务机构,但全职妈妈和在业母亲,对社区临时托育、喘息服务、延时照料等,都有一定的需求。然而,因供给总量极度不足,以满足家庭多样化需求为目的的多元化服务只是纸上谈兵;事实上,只有极少数机构为2岁以上孩子提供幼儿园适应的全日制或半日制服务,其中又以全日制服务为主。四省市调查的数据表明,除全日制、半日制和早教外,其他服务几乎为0。类似结果也见于十城市调查数据:在入托孩子中,20.18%接受半日制服务,剩余4/5接受全日制服务;尽管调查也问到“其他”服务,但孩子接受其他服务的极少,且无关延时照料和临时托管。托育机构的场地应当选择自然条件良好、交通便利、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建设用地。湖北幼稚托育托班

举办托育机构面临的监管环境?根据《指导意见》,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而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针对目前关于托育机构的相关规定尚未完善的现状,以及针对托育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普遍关心该等制度安排是否会导致服务机构出现质量问题、监管过于宽松的问题,本次《指导意见》给我们的答案是:不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学军在5月10日大家政策吹风会上明确表示,实行备案制是落实“放管服”改变的一个重要举措。不进行行政许可不等于放松监管,相反,这要求行政部门管理要到位,服务更要到位。吉林婴儿托育软件随着国内托育行业的爆发,资本也加速进入婴幼儿托育行业。

从国际经验来看,托育服务体系的发展离不开国家部门的监管,如瑞典由市政部门提供针对 1~3 岁儿童的托幼服务并由瑞典国家教育署统一管理,托育行业市场化运作程度较高的美国则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经制定了国家层面或州层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就我国的情况来说,2019 年有关部门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明确提出了“到 2025 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的发展目标。这是我国初次为婴幼儿托育行业提供很好的的发展指导意见。

从以下方面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侧改变:推动托育服务供给水平朝高质量方向发展。有关国家部门应对托育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规范、从业要求、场地设施、监管机制等方面做出明确制度安排,确保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地方国家部门应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具体的托育服务财政安排、监督措施与奖惩机制等,为有能力提供托育服务的组织与个人提供制度支持,敦促托育服务行业增强自律意识,逐步净化托育服务市场环境。在此基础上,各地应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的托育服务示范机构,率先满足急需婴幼儿照料支持的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应当统筹考虑托育机构建设。

加快婴幼儿托育服务的供给侧改变,建立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是完善婴幼儿托育服务的主要着力点。其一,可以探索推进幼保一体化进程。从国外来看,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就通过幼保一体化的做法来解决婴幼儿托育服务的供给不足问题。比如,俄罗斯将学前教育的起始年龄明确为婴儿出生第 2 个月到 7 岁,通过建立“托儿所—幼儿园”联合体,实现学前教育机构一体化。从我国来看,可以尝试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招收 3 岁以下婴幼儿,逐步探索幼保一体化。其二,加大社区托育中心的建设力度。社区作为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在提供婴幼儿托育服务方面具有贴近百姓需求、就近就便的特点。可以充分整合优化社区的现有资源,为居民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其三,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开办普惠性质的婴幼儿托育机构,满足婴幼儿父母的实际需求。托育园和早教中心的区别体现在育教服务的升级。天津专业托育机构

通常意义上,托育机构与早教中心都是针对0-3岁宝宝的。湖北幼稚托育托班

在地区层面看,十城市调查结果显示,在1万多个受访者中,以较宽口径计算,只555个孩子有过社会服务的经历,入托率只占5.55%。其中,进入托儿所的占1.17%,幼儿园托班占3.30%,家庭托儿户占0.42%,托育半天以上且不需家长陪同的早教机构占0.66%。换言之,在有社会托育服务经历的孩子中,约六成是在幼儿园的托班(招收满2岁的孩子)。而这也与另一个数据相匹配:在这些入托的孩子中,1岁前入托的只占3%;1岁到2岁入托的占16.58%,2岁到2岁半入托的占31.53%,其余48.83%在孩子是在2岁半以后入托的,即80%的孩子在2岁后入托。四省市调查的结果也很类似,3岁前上过托班的只占4.3%,且年龄差别大:1岁前上过托班的不到2%,2-3岁的孩子上过托班的也只为7%。若与同一调查的需求数据相比,供给水平远远落后。湖北幼稚托育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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